CRC管理
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临床试验机构 CRC 饭卡管理制度
为提升我院临床试验机构(以下简称“机构办”)对CRC人员的服务质量,改善临床试验工作环境,切实解决CRC人员在院期间的就餐问题,提供便捷、高效的就餐服务,同时强化饭卡管理的标准化、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机构参与临床试验的CRC工作人员。
二、管理职责
机构办负责CRC饭卡全流程管理工作,包括申请受理、材料审核、饭卡办理、有效期延续以及日常使用监督管理等,确保饭卡管理工作的顺畅与有序,保障饭卡管理各环节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。
三、饭卡办理
(一)办理原则。
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审核申请材料,为符合条件的CRC人员及时办理饭卡,保障其正常就餐权益。
(二)办理流程。
1.申请:CRC工作人员需向机构办提交饭卡办理申请,并提供以下材料(均需加盖公司公章):
(1)附件1:CRC饭卡办理申请表,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、所在公司、参与临床试验项目等内容。
(2)附件2:CRC饭卡使用承诺书,明确承诺遵守饭卡使用规则及相关管理制度。
(3)附件3: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用于核实身份信息。
2.审核:机构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,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。审核内容包括材料完整性、信息真实性等。审核通过后,通过微信通知等方式告知CRC工作人员办理领取饭卡。
3.领取:CRC工作人员收到通知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18号楼一层(职工食堂、多功能厅)入口处左侧领取饭卡。领取饭卡时,窗口收取10元工本费(具体金额以食堂窗口实时公示为准),并开具正规收款凭证。
4.登记:饭卡领取成功后,CRC工作人员需在机构办发布的《饭卡领取表》上进行签字确认。
5.效期:饭卡有效期为一年,自领取之日起计算。到期前一个月,CRC工作人员需填写《饭卡续延申请表》提交至机构办办理延期(到期前机构办提前通知)。
四、饭卡使用
1. CRC工作人员可在本机构食堂规定的就餐时间内,使用饭卡在食堂就餐,享受与医院职工同等的就餐服务。
2.饭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涂改、伪造。如发现违规使用,将没收饭卡并及时通知机构办。
3. CRC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饭卡,避免弯折、浸水等损坏情况。如有遗失或损坏,应立即向机构办报告并申请挂失或补办。挂失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。
4. CRC工作人员离职或不再参与机构办的临床试验项目时,应及时通知机构办,并在食堂办理退卡手续。
五、饭卡充值
1. CRC工作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,通过现金、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为饭卡充值。
2.充值地址为:18号楼一层(职工食堂、多功能厅)入口处左侧。充值时间与食堂营业时间同步,如有调整将提前公示通知。
3.饭卡充值金额不设上限,最低充值金额以食堂窗口实时公示为准。充值后,金额将实时存入饭卡账户,可立即使用。
六、监督管理
1.机构办定期对CRC饭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2.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CRC人员,机构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暂停饭卡使用权限、取消饭卡使用资格等处理。
3.本制度由机构办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
2024年2月18日